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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成分明年须用中文标识
信息发布:美神网 发布时间:2007-10-26 14:00:43

      22日,卫生部对外公布了《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从明年1月1日起,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标识成分时,必须使用标准中文名称。

  须标注标准中文名称

  卫生部在《通知》中要求,从2008年1月1日起,生产企业在申报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时,申报材料中涉及化妆品原料名称时,凡属于目录中已有的成分,除原有要求外,还应提供《目录》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。卫生部同时强调,卫生部并未对《目录》中收录的原料进行卫生安全评价,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原料,并对所用原料卫生安全性负责。对于《目录》中收录的和未收录的化妆品新原料,必须按照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被使用。对于未收录的新原料,卫生部将在其通过卫生许可时给予标准中文名称。

  希望给旧包装一定销售期

  记者翻看《目录》发现,今后MINERAL OIL要标注为“矿油”,MILK PROTEIN要标注为“牛奶蛋白”。记者观察了多个品牌的化妆品发现,大部分的进口产品在中文标签上没有任何成分标注。如新公司的产品基本上用中文标注了所有成分,但仍然有“NaPCA”这样的名称出现。有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表示,标注中文名称要更换产品包装,会增加企业的成本,希望给予旧包装一定的允许销售时间。

  那么,我们经常听到的 SOD蜜、ZPT去屑洗发水怎么办呢?广东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郑彦云对记者介绍,SOD蜜这种已经约定俗成的名称应该不用更改,但有些名称需要再跟卫生部确认。


来源: 大洋网-广州日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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